(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披露。制度明确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等。重大信息范围涵盖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募集资金变更、业绩预告、利润分配、破产事项、重大风险及变更事项等。规定信息在触发相关时点后须立即口头报告,并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文件。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判断与执行。公司实行实时报告制度,明确责任追究机制,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防止内幕交易。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