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及重新遵守有关独立非执行董事之规定)
西藏水資源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115)宣布委任鄭玨女士為獨立非執行董事,自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五日起生效。
鄭玨女士,57歲,於餐飲行業運營管理擁有逾三十年經驗,曾於一九九七年至二零二零年在通用磨坊貿易(上海)有限公司任職,最後職位為中國區運營總監,負責哈根達斯在中國區的店鋪營運、市場營銷及財務表現,並管理優諾酸奶、灣仔碼頭系列產品的供應鏈。她於一九九三年畢業於華東師範大學傳播學院,獲公共關係學士學位。
根據委任聘書,鄭女士任期自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五日起為期三年,除非任何一方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終止。其年度董事袍金為150,000港元。她的任期至獲委任後公司首個股東周年大會,其後須按公司組織章程細則輪席退任並重選連任。
除上述披露外,鄭女士於過去三年內未在其他上市公司擔任董事職務,亦無其他主要專業資格或任命;與本公司、其附屬公司、董事、高級管理層及主要股東無任何關係。於本公告日期,她並未於公司股份中擁有《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所界定之權益。她確認符合《上市規則》第3.13條的獨立性準則,與公司及其核心關連人士無財務或其他利益關係,且無影響其獨立性的因素。
董事會欣然歡迎鄭女士加入。
隨鄭女士之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人數佔董事會人數不少於三分之一,公司將重新遵守《上市規則》第3.10A條之規定。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周偉傑先生、鄭鈞丞先生及岳志強先生;非執行董事為姜曉虹女士、謝鯤先生、魏哲明先生及陳滌先生(主席);獨立非執行董事為張春龍博士、盧偉雄先生、林霆女士及鄭玨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