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修正案)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完善公司宗旨,增加保护职工合法权益;调整注册资本表述;变更法定代表人规定,明确由执行事务的董事或总裁担任;细化股东权利与义务;优化股东会、董事会职权及议事规则;增设审计委员会并强化其职能;调整董监高任职资格与义务;完善利润分配、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决策程序;新增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明确公司合并、分立、清算等事项的操作要求。本次修订还涉及条款序号调整及部分文字表述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