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辞职、解任等情形。董事辞任自提交书面报告之日起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公司应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人员离职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需移交文件资料,继续履行公开承诺及保密义务,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原职务人员在补选完成前应继续履职。公司可对重大事项启动离任审计,追究未履行义务的责任。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