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须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取得深交所资格证书,不得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公司应在原任秘书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人,空缺期间由董事长代行职责。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股票变动管理及再融资、并购重组协助等。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必要条件,保障其知情权和工作独立性。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