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罗丽红)
本人罗丽红,被提名为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本人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具备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取得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本人承诺将忠实、勤勉履职,保持独立性,接受监管。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