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制度适用于董事及高管因任期届满、辞职或被解职等情况。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辞职,提交书面报告后即生效;若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原人员须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无正当理由提前解任可要求赔偿。离职人员须在10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及未了结事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保密义务持续有效。执行职务中违规造成损失的,离职不免除赔偿责任。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