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旨在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该规范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规范明确控股股东为持股超50%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大会决议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等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遵守诚信原则,不得滥用权利,禁止通过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等方式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规范要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维护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共用账户、资产或干预人事任免。其买卖公司股份须遵守权益变动披露规定,持股每增减1%或5%需通知公司并公告,达30%后增持应采取要约方式。禁止在定期报告披露前等敏感期间进行股份转让。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须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发生控制权变动、重大重组、破产、被采取强制措施等重大事项时,应立即书面通知公司并配合披露。接受媒体采访或调研时,不得泄露未披露重大信息。
本规范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