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关联(连)交易决策制度)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联(连)交易决策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与合理性,保障股东及公司合法权益。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制定。
公司对关联方的认定涵盖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的关联人,以及香港联交所定义的关连人士,包括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受其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关联交易范围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租赁、债权债务重组等。
关联交易决策实行分类管理,根据交易金额和占比设定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标准。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的,须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达3,000万元以上且占比1%以上的,须提交股东会审议。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联交易须签订书面协议,定价应遵循市场价格,确保公允。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股东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制度同时规定了信息披露、持续关联交易的年度预计与披露、协议期限限制及档案保管等要求。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