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告 - 修订现有持续关连交易年度上限)
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799)於2025年10月14日發佈公告,宣佈修訂與關連人士特變電工之間的現有零星服務框架協議年度上限。因投資建設准東3GW新能源項目,本集團對特變電工集團的零星服務需求增加,預計原定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幣4.5億元上限將不足,故董事會決議將該年度上限修訂至人民幣6億元,並於同日訂立補充框架協議,其他條款保持不變。
特變電工直接及間接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約66.61%,為本公司控股股東及關連人士,相關交易構成關連交易。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本次修訂須重新遵守申報、公告、年度審閱及獨立股東批准等規定,且與其他現有框架協議合併計算後的總年度上限由人民幣29億元增至30.5億元,最高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
為保障定價公平,本公司透過招標程序選取供應商,評標委員會綜合考量服務質量、價格等因素後決定中標者,合同條款不予另行磋商。內部設有交易管理系統及審計委員會監控機制,並由獨立非執行董事及核數師定期審查。
董事會確認張新先生及黃漢杰先生因於特變電工任職而在相關決議中放棄投票。獨立董事委員會已成立,並委任滙富融資有限公司為獨立財務顧問。預期於2025年11月5日或之前向股東發送通函,內容包括補充協議詳情、獨立財務顧問意見、獨立董事委員會推薦意見及臨時股東大會通告。臨時股東大會將以投票方式表決批准經修訂年度上限,特變電工集團須放棄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