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齐致(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齐致(济南)律师事务所就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0月14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9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1,262,0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501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有关管理制度的议案》,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8项子议案,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均达到通过条件,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