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版)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会议类型、召集程序、提案、表决、决议等内容。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决定经营方针、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方案、重大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职权。会议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特定情况下由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可现场或网络方式参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部分事项实行累积投票制。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规则还规定了会议通知、提案程序、会议记录、公告及决议执行等要求,并明确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