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明确股东会职权、召集程序、提案、通知、出席资格、表决与决议等内容。股东会行使选举董事、审议报告、利润分配、增资减资、合并解散、修改章程等职权,不得授权他人行使。会议分为年度与临时股东会,特定情形下须两个月内召开临时会议。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提案需属职权范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交提案。会议通知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须登记验证资格。表决实行一股一票,关联股东应回避。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须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决议应及时公告并执行。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