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由3名外部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部向其报告工作,至少每季度报告一次。审计委员会需对财务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委员会可提议罢免违规董事、高管,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须半数以上委员通过。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