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明确董事会为公司经营决策常设机构,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聘任高管等职权。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对外担保等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参与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签字,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为公司章程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