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审议工资总额预决算方案,对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提出建议,并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情况。相关薪酬计划需报董事会同意,董事薪酬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本细则由董事会审批并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