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旨在规范董事会授权行为,提升决策效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授权指董事会将法定职权委托总经理行使,行权须通过总裁办公会集体决策。授权遵循党的领导、依法合规、权责对等、风险可控原则。授权范围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租赁、委托管理、对外捐赠等事项,明确交易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关联交易及对外捐赠设具体限额。董事会不得授权涉及国资监管决定、章程规定重点管控及法律法规禁止事项。授权可通过章程或专项方案实施,期限原则上一年,最长三年。董事会负责监督授权执行,定期评估,可动态调整或收回授权。总经理须每年报告行权情况,超授权范围须提交董事会审议。本办法由董事会解释并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