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名,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董事会行使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职能,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高管聘任及报酬等。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均由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别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依规定由董事会或提交股东会审议。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