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不得由高管担任。委员会主席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审核财务报告、评估内控有效性、协调内外部审计沟通、检查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涉及财务报告、聘任审计机构、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须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应为委员会提供工作条件,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