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3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领航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在三年内为其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还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委托浙江精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工程建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张小英回避表决。同意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碳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精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其位于绍兴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厂区二期工程,合同总价预估为7,000万元人民币。相关公告编号分别为2025-041和2025-042,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