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东华能源为子公司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申请2.4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公司持股比例91%,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为61.45%。本次担保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386.50亿元担保额度范围内,董事长已授权决策。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220.89亿元,占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99.07%;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余额25.29亿元,占比22.79%。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重要子公司,资产优良、经营稳定,董事会认为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诉担保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