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须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及相应资格证书。存在《公司法》禁止任职情形、被监管机构采取禁入措施、近三年受处罚或公开谴责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股份管理、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及规范运作培训等职责。公司应在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完成聘任,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有权查阅公司文件,参与重大会议,履职受阻时可向交易所报告。公司应与其签订保密协议,离任需完成交接和公告。本细则自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