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条款对照表)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障投资者权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修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
修订主要内容包括:更新上位法名称;完善募集资金定义,明确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所募集的资金;将“股东大会”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根据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删除“管事”及相关机构对募集资金事项发表意见的要求;调整募集资金使用事项的决策程序,如置换自筹资金、现金管理、补充流动资金、变更用途等需董事会审议并由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明确节余资金和超募资金的使用要求,超募资金优先用于在建项目、新项目及回购股份,不再允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细化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形及披露要求;删除独立董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的强制性规定。
本制度修订稿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制度同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