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方案、决定重大资产交易、对外担保等职权。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会议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通知须提前20日(年度会)或15日(临时会)公告。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股东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的无效,股东可依法申请撤销。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