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款对照表)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本次修订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根据最新监管要求,更新制定规则的依据,删除已废止的制度文件;二是调整董事会职权表述,与《公司章程》保持一致,并将“股东大会”统一修改为“股东会”;三是删除原第三条关于处置固定资产需经股东大会批准的规定,因相关监管规定已不再适用;四是新增副董事长职责条款,明确董事长无法履职时由副董事长或过半数董事推举的董事代行职责;五是增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认可;六是调整审计委员会职责,强化其在财务监督、内部控制、董事及高管履职监督等方面的职能;七是将监事会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权力调整为审计委员会提议;八是完善董事会会议提案主体,删除监事会作为提案人,并优化董事提案门槛;九是明确董事会决议不成立的四种情形,依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新增相关规定;十是统一术语表述,将“股东大会”全部改为“股东会”,并对部分条款顺序进行调整。
本次修订旨在提升公司治理规范性,强化董事会运作效率与科学决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