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如下:2021年4月,公司因子公司上海新高峰2016至2018年虚增收入、利润,导致年报虚假记载,被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多名高管被警告并罚款,部分人员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2021年7月,公司因全资孙公司上海新生源违规对外担保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被浙江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公司已对财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披露更正公告,完成董事会换届,加强法规学习,提升治理水平。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无其他监管措施或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