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为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设召集人一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及资本运作项目,提出建议;负责ESG相关风险识别、事项研究、决策执行及报告审核;对重大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向董事会提交议案。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须真实完整,委员负有保密义务。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前期材料准备,ESG执行团队负责数据收集与报告编制。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