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I)上市委员会有关取消上市地位的决定及(II)要求上市覆核委员会覆核取消上市地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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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洪九果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2)、13.24A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作出本公告。董事会遗憾通知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2025年10月3日,本公司接获联交所函件,上市委员会决定本公司未能履行复牌指引,故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1)条决定取消本公司上市地位(“除牌决定”)。
上市委员会作出除牌决定的理由包括:(1)尚未完成独立鉴证调查、公布结果及采取补救措施;(2)未能证明管理层及相关人士诚信、能力及品格无合理监管问题;(3)未完成内部控制审查及纠正缺陷;(4)未公布未完成财务业绩,亦未证明符合上市规则第13.24条;(5)仍未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公司秘书或授权代表,持续违反多项上市规则条款。
董事会对除牌决定表示遗憾,认为上市委员会未充分考虑所提交证据。经内部讨论及与专业顾问商议后,本公司已于2025年10月13日向上诉覆核委员会提交书面请求,要求根据上市规则第2B.06(2)条进行覆核。公司将适时就覆核进展另行刊发公告。
本公司H股自2024年3月20日下午一时二十八分起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直至达成复牌指引并获联交所批准恢复买卖为止。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重庆洪九果品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江宗英
香港,2025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