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关于为下属附属公司提供担保的月度进展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发布关于为下属附属公司提供担保的月度进展公告。2025年9月,公司与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署担保协议,为古田福兴医药有限公司、焦作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丽珠集团(宁夏)制药有限公司、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及珠海市丽珠医药贸易有限公司的主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126,725万元,担保类型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已于2025年3月26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5月29日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为附属公司向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41.5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对控股附属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17,183.9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1,386,233.42万元)的15.67%。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附属公司担保余额为135,600.6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附属公司担保余额为81,583.32万元。所有担保均为对公司全资或控股附属公司的担保,无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亦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