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沈世娟))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沈世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被提名人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被提名人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非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无重大失信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提名人已核实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