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就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0月13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含代理人)共2,669人,代表股份16,404,1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4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各项议案获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