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宝光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0月修订))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于2025年10月10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该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制定,适用于公司年度报告编制与披露的审查监督。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提议启动聘用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选聘文件、协调审计时间安排、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审计实施、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向董事会提交报告等。规程明确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前后审阅财务报表,督促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并对审计工作进行评估。在年报披露前,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如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须对前后任机构执业质量进行评价并形成书面记录。所有相关文件保存期不少于十年。本规程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