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并考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监督薪酬制度执行,管理股权激励计划等。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可由主任委员或半数以上委员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形成的决议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本规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