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诚同达(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杭州)律师事务所就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已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获大连市国资委批复同意。激励对象名单已完成内部公示且无异议。董事会确定本次授予日为2025年10月10日,符合60日内完成授予的要求。公司未发生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不适当人选或禁止参与情形。公司已满足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授予已履行必要程序,授予日及授予条件符合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