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宝光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经2025年10月10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委员会由三名外部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考核标准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审查与职务终止相关的赔偿安排等。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披露理由。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本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解释,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