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1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相关议案,并于2022年12月27日经股东大会批准。2023年5月29日获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发行3.5亿元可转债,债券简称“纽泰转债”,代码123201,于2023年7月18日在深交所上市。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5.04元/股的130%(即19.55元/股),则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2025年9月26日公司披露预计触发赎回条件提示公告。截至2025年10月13日,已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达到上述标准,触发赎回条件。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前赎回“纽泰转债”的议案。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和决策程序,后续需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