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包维义))
本人包维义,由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本人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提供中介服务等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本人兼任的上市公司不超过3家,在北特科技连任未超过六年。本人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经济师资格,有5年以上会计、审计或财务管理全职经验。已通过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确认符合任职资格。承诺任职期间将依法履职,保持独立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