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独立董事需具备任职资格与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独立董事享有知情权、参与决策权、监督权及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经费支持,确保其独立客观履职。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制度还明确了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更换程序及履职保障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