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董事长主持会议。股东会提案需属职权范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出提案。会议通知须提前公告,股权登记日与会议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表决权按持股数确定。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股东会决议分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为10年。本规则自股东会或其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