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嘉华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协调内外部审计工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可提议聘任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审议财务报告、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提交审议意见。相关履职情况需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同步公开。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