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重大信息披露,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公司董事、高管、各部门、子公司及相关股东为信息报告义务人,须在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时,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对外投资、担保、资产变动、生产经营重大变化、诉讼仲裁、政府补贴、人事变动等。达到规定标准的交易或关联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报告时点包括事项提交审议、协商谈判或知悉之时,应在12小时内书面报告,紧急事件2小时内报告。公司证券事务部门负责定期报告编制,所有重大信息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按规定披露,未经公开的信息不得提前泄露。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