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大地纬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股东选举董事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每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达30%以上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备资格并发表独立性声明。选举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进行,确保独立董事比例。当选董事按得票数高低确定,须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支持。若选举不足额,将重新选举,必要时董事会应在两个月内再次召集会议。本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