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没收未领取的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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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源万恒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326)宣布,根据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第144条,宣派日期后六年内未领取的股息可被没收并拨归公司所有。董事会谨此通知股东,以下仍未领取的股息将于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予以没收及拨归公司所有:
凡有权收取但尚未领取上述股息或尚未兑现相关股息单的股东,请于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下午4时30分前联络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
承董事会命
主席兼行政总裁
何昱勋
香港,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三日
于本公布日期,董事会由执行董事何昱勋先生(主席兼行政总裁)及孙乐女士;非执行董事孙迪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张毅林先生、邝永浩先生及邓建南先生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