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0月13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32人,代表股份115,424,8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603%。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均获有效通过,其中修订公司章程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