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会议,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会议召集需遵守程序规定,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提案须属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通知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会议应设置现场并提供网络投票便利。表决遵循累计投票制选举董事,关联交易应回避。会议记录保存10年。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无效,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为公司章程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