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每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投给候选人。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提名、分开选举。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提名人需了解被提名人情况并发表意见。选举时,每位候选人得票须超过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方可当选。若当选人数不足,视情况组织后续选举。本细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