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经修订及重订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電訊數碼控股有限公司(Telecom Digital Holdings Limited)於2025年9月25日通過特別決議案,採納經修訂及重訂的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
公司註冊辦事處設於開曼群島,法定股本為100,000,000港元,分為10,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的股份,董事會有權增減股本並發行新股。股份發行可附有優先、遞延或其他特別權利,惟不得發行不記名股票。公司可透過普通決議案增加、合併、分拆或註銷股份,並可通過特別決議案削減股本。
股東大會分為週年大會及特別大會,須發出至少14日或21日書面通知。股東可親身或委任代表出席及表決,表決方式包括舉手或投票。董事會由不少於兩名董事組成,董事可輪值退任,並可由股東大會或董事會委任新董事。董事會有權行使公司一切管理權力,包括借款、按揭資產、發行債權證及委任高級人員。
公司可購買或贖回自身股份,並可將庫存股份註銷或轉讓。股息可由董事會建議並由股東大會宣派,可派發現金、實物或以資本化方式發行紅股。董事會可設立儲備,並有權保留或沒收未領取的股息。
公司可設立股東名冊及分冊,並可暫停辦理股份轉讓登記。股份轉讓須提交轉讓文件及股票,並支付指定費用。繼承股份者須提供證明文件登記為持有人。對於未繳股款的股份,公司有留置權,並可催繳或沒收。
清盤時,剩餘資產按股東持股比例分派,清盤人可獲授權以實物分派資產。公司須為董事、核數師等提供彌償保證,並可為其購買保險。無法聯絡的股東股份在符合條件下可被出售,所得款項歸公司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