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规定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等关联人员的股份管理。相关人员不得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等敏感期间买卖股票,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持股不足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禁止短线交易,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高管需在股份变动事实发生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披露。减持股份须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实施完毕或期满后需及时公告。本制度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被核准并上市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