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董事会领导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与报送。公司董事、高管及子公司等相关人员须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内幕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需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按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档案和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十年。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等应配合登记备案。违反制度者将被追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