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子公司。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或代偿债务等。禁止以“期间占用、期末归还”等方式占用资金。公司应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关联交易须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结算。财务部和审计部应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董事、高管有义务防止资金占用,发现应及时报告。资金占用原则上以现金清偿,非现金清偿需经评估、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由股东大会审议。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